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 11 月 6 日,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
星股份”)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荣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产业机器人用丝杆部件等重要领域的滚动体应用开展战略合作, 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曹梅盛
注册资本:36374.215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4 月 22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电工器材制造;云母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成纤维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电器辅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浙江荣泰未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浙江荣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及在市场方面的协同性,并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携手,就乙方为甲方配套滚动体开展合作。双方均为行业内跨国知名企业,均具备优秀的企业理念及行业的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合作宗旨
甲方主要从事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以及精密丝杆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新能源汽车及人形机器人相关客户资源。乙方是全球头部的滚动体制造商,具备良好的产品品质和高度的市场认可度。
甲乙双方在机器人用丝杆部件应用及相关领域的优势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甲方和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加速推进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的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创造更大
的商业价值。
3、合作内容
3.1 甲乙双方通过该协议的签订,作为双方合作的新起点。通过在产业机器人用丝杆部件等重要领域的滚动体应用展开全面的合作,乙方助力甲方提升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实现双方共赢的未来。
3.2 甲方义务
3.2.1 甲方视乙方为甲方的滚动体战略供应商,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开展,扩大对乙方滚动体的合作。
3.2.2 在不涉及甲、乙方各类机密的前提下,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积极推进 VAVE 活动。
3.3 乙方义务
3.3.1 乙方承诺在相同条件下的同类产品,以最优性价比产品给到甲方。
3.3.2 乙方根据甲方的预测需求准备充足的库存,确保及时响应,库存风
险由乙方承担。
3.3.3 在市场需求上升,产能紧缺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给到甲方最优的资源,确保甲方需求的供应。
4、其他事项
4.1 双方不定期举行高层会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反馈合作意见,密切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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