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7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签署《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方式,解决公司与青岛普晟普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晟普利”)关于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生物”)股权转让款的债务纠纷问题,具体背景、内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将持有的誉衡生物股权出售给普晟普利的基本情况介绍
2023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持有的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誉衡生物 42.12%股权转让给普晟普利。根据公司与普晟普利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普晟普利应向公
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 2.4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关于出售持有的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普晟普利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 51%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12,240万元支付至公司账户,誉衡生物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普晟普利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的誉衡生物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用
以担保其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
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出售持有的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与普晟普利关于誉衡生物股权转让款诉讼的基本情况介绍
由于普晟普利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公司支付购买誉衡生物 42.12%股权的
11,760 万元股权转让款,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委托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等立
案材料,2024 年 4 月 18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
书》【(2024)京 03 民初 1863 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
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诉讼的进
展公告》。
后续,普晟普利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该
案进行了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诉
讼的进展公告》。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5)京民终 9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
的《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截至目前,该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款项。
三、本次签署《协议书》的背景介绍
公司与普晟普利关于誉衡生物股权转让款的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后续将历经对誉衡生物股权评估、司法拍卖、过户、支付款项等多个环节,处置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且当前对誉衡生物股权的评估、定价等工作面临较大难度,通过常规司法程序变卖誉衡生物股权并收回股权转让款,其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普晟普利拟将持有的誉衡生物 20.64%股权转让给友鹏生物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鹏生物”),并将相关款项用于偿还普晟普利对公司的债务。
考虑到誉衡生物股权执行阶段面临的难点及问题,公司认为通过上述方式更有利于快速解决公司与普晟普利的诉讼及尾款支付问题。鉴于此,公司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并作出《关于同意签署<关于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协议书>的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协议书》签署事宜在总经理的权限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签署《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普晟普利、友鹏生物及誉衡生物共同签署《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普晟普利、友鹏生物、誉衡生物及相关方拟签署《关于广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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