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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3 19:14:0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债权人表决未获通过,重整失败
发表于 2025-11-03 19:07:43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8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与
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 时以网络会议形式通过“破
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会议系统召开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会议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债务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下
称“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会议系统召开。本次会议由债权人分组对《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重整
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届满。经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因此,《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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