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层支持生物医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赋能研发的同时,交易所对创新药研发再融资项目审核重点把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10月28日从业内独家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在业内下发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针对生物医药企业募集资金投向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再融资申请,明确了具体审核要点。记者了解到,上交所在审核问答中强调了对创新药再融资的三大核心关切: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信息披露充分性以及补流比例的合理性。
券商人士告诉记者,上交所最新发布的审核问答对创新药研发再融资项目提出了系统性的审核指引。根据上交所要求,在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方面,发行人应当结合在研管线、研发进度、适应症以及商业化策略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选取相关管线的背景及考虑,新药研发项目实施的人员、技术及设备储备,研发进展、阶段性研发成果以及商业化落地可行性等,并对创新药研发的不确定性等风险予以充分提示。
关于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应充分披露创新药研发的主要内容、研发投入金额及其资本化、费用化的相关情况;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均投向同一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发行人关于研发项目资金来源、使用及用途的相关信息披露应当保持前后一致性;研发投入中拟资本化部分应当符合自身研发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在补流比例方面,发行人应充分说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构成及占比情况。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的项目,还应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要求、非资本性支出比例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的部分用于研发投入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交所要求,中介机构在处理涉及创新药企业的再融资项目时,应围绕上述三方面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并出具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
今年以来,国内创新药市场热度攀升。在国家和地方政策持续加码的支持下,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核心技术不断突破,企业出海进程加速,创新药产业正步入高速发展的新阶段。
在券商人士看来,上交所此次明确创新药再融资审核重点,体现了监管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的理念。一方面,监管肯定创新药企业的特性,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补流比例空间;另一方面,强调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要求企业对创新药研发的不确定性等风险予以充分揭示。监管导向旨在引导资源向具有真正创新实力的医药企业聚集,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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