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5-067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请求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由于本公司股票目前交易价格高于收购请求权行权价格,投资者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
重要提示:
1、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已经海联讯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9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41 号)同意注册的批复。
2、为充分保护海联讯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向海联讯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并由杭州资本担任本次交易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在海联讯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收购请求权异议股东,可以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自行选择就其持有的海联讯股票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同时,行使海联讯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相关收购请求权提供方的名下,该等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无权再就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向海联讯或任何同意换股吸收合并的海联讯股东主张权利。
3、公司股票(股票代码:300277)拟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直至
收购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本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
求权股权登记日拟为 2025 年 11月 4 日。
4、本公司拟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后向海联讯异议股东派发收购请求权。登记在册的海联讯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东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就关于签订本次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2)自海联讯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海联讯股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3)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海联讯异议股东在本次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海联讯异议股东在本次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收购请求权。
5、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海联讯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收购请求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海联讯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海联讯承诺放弃海联讯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6、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标的股票且需要进行收购请求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收购请求权派发),在收购请求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收购请求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收购请求权行权申报。
7、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收购请求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8、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收购请求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收购请求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9、收购请求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票按照 9.35 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相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过户给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杭州资本。其中:
(1)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被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份,其合法持有人已向本公司承诺放弃收购请求权的股份及其他依法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无权行使收购请求权。
(2)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收购请求权申报主体,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海联讯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
(3)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收购请求权申报主体,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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