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85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新能”、“公司”)将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矿业”或“标的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予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舜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渡期间
根据公司与卧龙舜禹签订的《股份出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自基准
日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合标的
资产的交割情况确定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6月 30 日。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股份出售协议》约定,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实现盈利、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的,则盈利和净资产增加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的,则亏损及净资产减少部分由卧龙舜禹承担。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25】第 510008 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3,412,909.45 元,未发生亏损,亦未发生其他导致净资产减少的情形,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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