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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8 10:09:5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河南
有根有据深入浅出分析合理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25-10-18 02:33:10 发布于 河南

关于资本运作相关事项,本人根据官方信息,做出总结,进行对比,以供参考。据此操作,后果自负!


图1摘自2024年10月16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0月16日起一个月内不得筹划相关重组,因此2024年11月16日是个时间节点。

接下来我要聊一下相关保密制度,或者叫内幕知情人信息报备制度。以下内容摘自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感兴趣的可以逐字研究分析。

接下来要参考证监会2025年5月16日修改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截图如下:

这个图7非常重要,尤其是红线部分,结合最近公司公告和回复,已经解答了很多问题。比如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要先自查后进行信息披露。

图8比较重要,相关券商除非有重大过错,否则不能更换,因此需要问询!

图9可以解释董秘为何之前自查/核实,自查什么,核实什么。自查是否泄密,核实是否泄密。

接下来,本文最重要的一张图出现了,即图11.

图11完美解释了董秘为何一直明确相关资本运作,而不是回复资本运作具有不确定性!

接下来聊一下发行购买价格。

再看一下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接下来我想聊聊窗口期和敏感期。

窗口期是指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重大事件披露前后,禁止董监高买卖股票的期间,旨在防止其利用信息优势获利。年报 / 半年报公告前 30 日、季报公告前 10 日。

公司高管刘斌减持结束日是10月10日,季报预披露是10月28日,按照规定,窗口期是10月17日至10月27日,故该减持合法合规。

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的期间。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组方案、财务数据、交易对方等可能影响股价的未公开信息。

在高管减持预披露到减持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是窗口期,董秘非必要不公开做的很到位,10日结束后2个交易日后,董秘出现了,及时,有效。

如图16,董秘回复了很重要的信息,高管减持窗口期未筹划重组相关事项。

9月8日高管预披露减持,时间窗口是9月9日~12月28日,9月9日~9月16日偏离值30.06%,该行为属于市场行为,是资金对重组预期的交易。9月17日~10月10日偏离值-24.1%,该行为也属于市场行为,是资金对重组预期落空的交易,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荣科科技公众号10月14日19:37发出了“聚生态 智未来”的文章,即图17,该时间已经超过交易时间,故不属于窗口期。


最后我想聊聊启动重组的程序。

根据2025年修订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汇编》,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必须次日披露”的强制义务,其优先级高于定期报告窗口期限制。窗口期的本质是约束内部人交易行为(如高管买卖股票),而重组披露的核心是保障所有投资者同步获取重大信息。因此,公司不得以“即将发布定期报告”为由延迟重组公告。

无直接禁止性规定
监管规则明确:窗口期不禁止启动重组,但需注意:

若重组与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接近,需防范信息叠加导致的内幕交易风险;

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程序瑕疵。


前面说了一大堆铺垫,接下来开始捡重点。

1、高管减持结束后方可启动重组,即最快10月15日开始

2、重组期不受窗口期制约

3、停牌基准价参考120日均价,目前是21.92,理论上低于120日均价的都属于优质筹码。

4、10月14日之前的荣科已经成为历史,10月15日开始正式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周期,在资料准备完毕后随时可能停牌!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请珍惜优质筹码!理性决策,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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