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3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7,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按上限 40.5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850,482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4%;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按上限 40.5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700,962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87%。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 6 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2、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联系电话:027-87693885
4、传真号码: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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