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
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环环保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环环保、发行人、公司 指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受托管理人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辰投资 指 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鼎垣 指 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鼎康 指 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托管理协议 指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可转换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
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
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受让张伯中、安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70,541,35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289%。(注: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均按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426,775,238 股计算)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中环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伯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辰投资与北京鼎垣、嘉兴鼎康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张伯中先生将其持有的 16,391,359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407%1 )转让给嘉兴鼎康,中辰投资将其持有的 8,355,863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579%)转让给嘉兴鼎康,中辰投资将其持有的 45,794,137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303%)转让给北京鼎垣,转让股份合计为 70,541,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289%),股份转让单价约为 8.48 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 598,215,916 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京鼎垣将持有公司 45,794,1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303%,嘉兴鼎康将持有公司 24,747,2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987%,北京鼎垣和嘉兴鼎康合计持有公司 70,541,35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5289%。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鼎垣,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杨先生。
为了维护和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稳定,张伯中先生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并保证: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在受让方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其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或协助他人谋取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其个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其不可撤销地放弃个人持有的公司 19,174,075 股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28%,若公司未来发生转股送股,这部分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亦放弃包括二级市场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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