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6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水晶光电”)股份73,404,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5.34%)的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或“本合伙企业”)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58,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深改哲新及其原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星星集团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深改哲新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深改哲新与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
解除协议》,深改哲新与星星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双方持有的水晶光电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改哲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73,404,741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为 5.34%。以上内容详见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号)。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原公司股东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农银凤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深改哲新与农银凤凰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签
署了《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农银凤凰将其持有的公司 8,340.474 万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85%)协议转让给深改哲新。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协议
转让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以
上内容详见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 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 号)和《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号)。
3、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3,758,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9%,占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深改哲新及其原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若在减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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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