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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0 09:36:41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湖南
案件未决,舆论先行?海辰储能冯登科事件的警钟



作者 | 曾响铃

文 | 响铃说

海辰储能和宁德时代之间的隐秘商业纠纷,被多家自媒体和公众号报道进入大众视野后,最近又有了新进展。

9月15日,自称是“冯登科妻子”的用户通过公众号“冯登科妻子”,发布了一篇题为《冯登科妻子求助信:请不要让我丈夫成为恶性商战的牺牲品》的文章,让事件再次迅速发酵,引发了更广泛关注。

一边是电池巨头捍卫技术壁垒的诉求,一边是员工家属对司法公正的急切呼唤,在这场情与法的碰撞中,媒体舆论的角色与边界亟待审视。

从技术纠纷到舆论风暴

冯登科事件始于宁德时代与海辰储能之间的商业纠纷,随着时间推移,报道频繁、公众关注度不断上升。

以下是按时间顺序整理的事情经过。

6月,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对海辰储能等多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指控海辰储能在技术专利或电芯参数方面与宁德时代存在高度重叠。

7月,能联社披露了一则快讯“海辰储能一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交代了冯登科曾供职于宁德时代,2017年离职,曾任海辰储能总裁办公室主任、工程部负责人,如今是海辰绿能的总裁及法定代表人。随后,晚点LatePost援引知情人士报道称,冯登科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福建宁德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报案方为宁德时代。




(图源:“能联社”微信公众号)

此后,报道开始增多,不少自媒体纷纷关注这一案件,开始围绕冯登科身份变动、技术“秘密性”等内容展开报道。

8月,海辰储能官方声明回应网络有关其与宁德时代纠纷的报道。声明中提到,被指控的“复合集流体技术”经第三方鉴定为公众所知,不具备秘密性;公司声明未在任何产品中使用该技术,同时称案件仍在调查阶段。

9月,微信公众号“冯登科妻子”发布求助信,作者称冯登科已被带走约两个月,并提出六个核心疑点:异地执法是否合法合规、已公开的技术为何仍可作为刑事立案依据、辩方提交的鉴定报告为何被忽视、检察院为何“闪电批捕”、患有高危疾病的冯登科是否必须强行收押,以及案件细节为何会泄露给媒体 。

当前时间线显示,从诉讼发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到海辰储能的官方回应,再到家属公开求助,整个过程的信息披露越来越多、媒体关注与公众舆论也在不断升温。这些信息构成了目前公众能够获取的图景。

值得一提的是,此事件恰逢海辰储能处在IPO的关键期,并且外界普遍认为宁德时代在业绩与市场压力方面也面临挑战。这种竞争与资本环境,使得有关媒体极可能聚焦敏感点,推动报道热度提升。

这些背景使得求助信中“案件细节为何会泄露给媒体”的疑问格外引人关注。信中称,自7月26日起,“锂宙微光”等多个公众号几乎同时发布同样的负面文章,披露冯登科的全名、职务,并出现“海辰高管被捕”“专利转让违规”等细节;这些未公开的信息“只有办案机关和控告人能接触到”,因此追问信息究竟由谁外泄。信中还指出,“锂宙微光”系发文前三天由“文氓与狗”改名,随后有十余个账号密集跟进发帖与负面评论,担忧“在法院未定罪前,通过舆论给登科‘定罪’”。

当下,法律程序仍在推进,但媒体和公众讨论早已先行展开。如何在尊重公众知情权和保障司法公正之间划清边界,已不再是抽象的理论问题,而是摆在现实面前的紧迫挑战。

法律落锤之前,媒体应守的边界

冯登科事件引发的舆论发酵,不仅关乎案件本身,也折媒体报道与司法程序之间微妙的张力。

在我国现行法规中,确实存在对侦查阶段内容保密、对当事人隐私和名誉权保障的制度安排。例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保密;《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商业秘密需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合理保密措施三要件;司法实践中也普遍强调,应避免在法院判决前以定性语言认定当事人有罪,以尊重事实调查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正因为有这些制度存在,媒体在报道案件时应当自觉遵循谨慎和克制的原则。这不仅是出于职业伦理,也是为了维护公众知情权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平衡。

然而,冯登科事件的报道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些值得反思的做法:一些文章公开了被带走的人物信息、时间地点等细节,而这些信息并未见官方公开文件确认;有的报道标题直接用“被捕”“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等定性词汇,却没有说明调查仍在进行。这样的表述虽然能够迅速吸引眼球,却可能让公众过早作出判断,把仍处调查中的案件当作既成事实。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当事人应被视为无罪。媒体如果在证据和程序尚未公开的情况下过早定性,不仅削弱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还会在舆论中放大“有罪推定”的效应,从而影响社会对案件的客观理解。

更进一步,一些报道频繁引用“知情人士”的说法,却未对消息来源的可信度或是否有书面材料支持加以说明。倘若缺乏多方核实,仅凭单一匿名消息就将内容写成似乎已经确认的“事实”,极易造成误导。而在社交媒体和自媒体的二次传播中,这些未经证实的细节会被不断复制和放大,使得后续即便案件出现新进展,公众也很难纠正先入为主的印象。

这种舆论先行的状态,会带来多重风险。

对于当事人而言,名誉可能在事实未明前就受损,家庭承受巨大心理压力;对于司法程序而言,过热的舆论可能对侦查和审判造成外部压力,影响程序节奏和独立性;对于公众而言,一旦最终判决与早期报道不一致,容易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对产业环境而言,技术争议被过度曝光,可能让企业收紧研发合作和专利公开,抑制创新。媒体自身也会承担风险,一旦报道被证伪或被认定侵害名誉权,将面临法律责任和公信力受损的双重后果。



(图源:“冯登科妻子”微信公众号)

新能源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体现在产品与成本上,也深刻体现在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争夺中。冯登科事件正是这样一个交错点:一方面是宁德时代与海辰储能之间的技术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是法律程序、媒体传播、公众舆论与个人防御权的交互。

在这样的语境下,媒体的聚焦与扩散既能起到监督作用,也可能带来误导;既能揭露事实,也可能模糊真相。正因如此,面对未决刑事案件或高争议经济纠纷,媒体如何把握法律与道德的边界,如何在报道中做到分寸得当,也是值得社会持续关注的问题。

结语

冯登科事件目前尚无法律程序的最终定论,但求助信中对于“案件细节为何会泄露给媒体”的疑问,让媒体的信息公开与法律程序的边界变得不可回避。

社会对真相的渴望是真实且合理的,但法律程序也有其节奏与规则。在尚未落槌之前,耐心等待司法与事实的逐步明朗,是对被调查者、媒体、公众和制度本身的一种尊重。媒体与公众共同守住边界,才能使“监督”与“公正”真正并行。

*本文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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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曾响铃

1钛媒体、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等多家创投、科技网站年度十大作者;

2 虎啸奖评委;长沙市委统战部旗下网络名人联盟成员;

3 作家:【移动互联网+ 新常态下的商业机会】等畅销书作者;

4 《中国经营报》《商界》《商界评论》《销售与市场》等近十家报刊、杂志特约评论员;

5 钛媒体、36kr、虎嗅、界面、澎湃新闻等近80家专栏作者;

6 “脑艺人”(脑力手艺人)概念提出者,现演变为“自媒体”,成为一个行业;

7 腾讯全媒派荣誉导师、功夫财经学者矩阵成员、多家科技智能公司传播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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