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和顺科技(301237)公告,9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和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学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决定书显示,2024年7月3日,和顺科技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75.5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82%,公司迟至8月30日才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2023年11月,和顺科技披露《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和顺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守新材料”)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双方未按协议约定及前述披露内容按时完成注册资本实缴义务,和顺科技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东出资进展情况。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和顺科技是一家专注于差异化、功能性双向拉伸聚酯薄膜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有色光电基膜、其他功能膜及透明膜,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制程、汽车等其他领域。
2025年上半年,和顺科技营业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27.93%,归母净利润-1431.34万元,同比下降153.36%。该公司表示,收入及业绩的变动主要系公司仁和厂区募投项目及自建项目投产,自2024年5月结转固定资产,2024年上半年折旧相对较少,本期折旧金额较大,故较上年同期利润有所下滑。随着公司新投产项目产能逐步释放以及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各季度业绩环比有所好转。
和顺科技在此前的业绩说明会上表示,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增长点,一方面是在现有光学膜基膜业务领域,公司将持续跟踪宏观经济新动态与行业发展前沿趋势,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品类矩阵、加速产能释放与高效消化,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拓的精准度与效率,巩固并扩大现有业务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公司正全力推进高性能碳纤维项目的建设进程。该项目是公司布局高附加值新材料领域的重要战略举措,建成后将有效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形成新的、稳定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