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5-123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副总经理李晓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 ZHANGJINSHAN 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136,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34,1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9%)。
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3,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3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2%)。公司副总经理李晓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3、上述股东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即
自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其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艳霞女士、宋述国先生、陆春先生以及李晓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股份来源
本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张艳霞 2,136,402 0.38% (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
宋述国 513,513 0.09%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以
及股权激励获授且已归属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
陆春 391,500 0.07%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以
及股权激励获授且已归属的股份
李晓晟 55,690 0.01% 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以
及股权激励获授且已归属的股份
注:1、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均以 2025 年 9 月 5 日收市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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