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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ST股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来满12个月可申请摘帽的ST股及时间表(2025.9.14)


ST股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来满12个月可申请摘帽的ST股及时间表(2025.9.5)

被证监会立案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导致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俗称假ST。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

1. ST广网(600831)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0月9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4〕2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 股简称变更为“ST 广网”。详见公司临 2024-064 号、临 2024-065 号公告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 号)。

公司因财务问题被ST,需待行政处罚满12个月后申请摘帽,时间点为10月9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等相关规定,对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更正。

2. ST广物(600603)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0月12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网页链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104 号)。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 自纠并已整改完毕。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经验教训,积极落实整改,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 有效性,提升财务专业能力,积极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 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 ST浩丰(300419)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1月6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因信息披露违规被ST,整改完成后将于11月申请摘帽。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 简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 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页链接)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 号)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针对 2020 年年报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0 年年度报告(更新 后)》。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

4. ST华通(002602)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1月6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与ST浩丰同一天,需完成财务更正及行政处罚期满。

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2024 年 4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及《关于收到<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但公司股票 将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期相 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 2018 年至 2023 年度、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5. ST证通(002197)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1月29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内控被ST原因2025年7月12日已经消除并撤销ST,现在仅剩财务虚假记载被ST,财务虚假记载被ST2024 年 11 月29 日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ST原因:内控和财务虚假记载被双重ST

1、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2、2024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 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2024 年 11 月29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 号)

公司已对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网页链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被中勤万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 信审字【2024】第 1987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度,公司就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2024 年 年度报告中,中勤万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 信审字[2025]第 2323 号)和《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勤信专字[2025]第 1202 号),公司 2023 年度否定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的规定,公司涉及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形已消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目前上述申请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4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 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页链接)上披露的《关于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 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页链接)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行政处罚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尚 未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未满足,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故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 ST先河(300137)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1月29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 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日,公司收到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时任董事、总经理陈荣强先生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超先 生通知,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陈荣强先生和沈超先生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分别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 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 号)。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 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董事会已知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进一 步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违规案例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 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将 会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的标准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7. ST凯文(002425)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2月4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4 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网页链接)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6 号)。

已经整改:

1、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 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一致。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 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相关公告,已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目前公司经营情况 正常。

8. ST智知(603869)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2月27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内控被ST原因2025年4月29日已经消除并撤销ST,现在仅剩财务虚假记载被ST,财务虚假记载被ST2024 年 12 月27 日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4]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4)、《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5)。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5 号)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 正并追溯调整2019年度至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事 项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 2019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一、前期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4〕2 号),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 (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9.8.5 条规定,因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4 年 6 月起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消除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否定意见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进行了 2 审慎核查,认为公司内控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出具了《关于导致对新智认知 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 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及标准无保留的《2024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公司触及的《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情形已消除。

9. ST新亚(002388)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2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6)。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48 号、{2024}52 号、{2024}53 号)。现

ST原因: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27 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由于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 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计提不准确的情形,导致 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已经整改:

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事项,公 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检,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等相关文件,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整改。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 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0. ST易事特(300376)

预计摘帽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完成整改)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 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 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4]147 号)。

已经整改:

基于本次处罚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涉及的重要前期会计差错对 2017 年至 2021 年年度 财务报表已进行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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