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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22:24:1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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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18:44:55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6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收购东莞市赛仑特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完善产品结构,
提升产业协同效应,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与东莞市赛仑特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赛仑特”、“标的公司”)的股东廖术会、王华、钟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现金 10,082.19 万元收购赛仑特 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赛仑特 51%的股权,成为赛仑特的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赛仑特主营业务为精密小模数齿轮、微型精密行星减速箱及减速电机等精密机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智能机器人、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低空经济等领域。

公司不断加大驱动模块技术的研发投入,升级智能制造能力,赛仑特的精密齿轮、齿轮箱、减速电机产品附加值较高,且与公司具备较强的产业协同性,搭配组合公司的电机产品可满足客户对微特电机变速、控制精度、传动形式转化等特殊要求,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带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利用我国当前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借助公司的管理经验和资本运作经验,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加强精密齿轮、齿轮箱、减速电机等产品的产业化能力,有助于稳定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将公司在公司治理、管理、营销、资产、财务等方面的优势助力赛仑特,充分发挥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务突破与升级,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经审计 2024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产总额 738,358,920.2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667,165,984.25 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223,717,075.81 元。本次购买资产的金额为 10,082.19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例为13.65%和 15.11%。本次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0.29%。

综上,交易标的资产不满足以上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投资暨收购东莞市赛仑特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战略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
资暨收购东莞市赛仑特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廖术会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东莞市赛仑特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王华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东莞市赛仑特实业有限公司监事、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钟文

住所:四川省新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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