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5-06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吸收合并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53,192,53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53,192,530股。其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该等换股股东在本次交易中换股取得的中国船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 1,454,168,398 股股份,自中国船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9 月 16 日。
2025 年 9 月 5 日中国重工 A 股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国重工 A 股
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中国重工 A 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直至中国重工 A 股股票转换为中国船舶
A 股股票并完成新增 A 股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后,中国重工原 A 股股东
的股票账户中将自新增股份上市日(2025 年 9 月 16 日)起显示中国船
舶 A 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会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
一、本次合并的批准情况及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公司”或“公司”)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合并”),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1 号)的注册批复。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交易涉及的换股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472,428,758 股增加至7,525,621,288 股。本次交易涉及的换股导致的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数 变动后
类别 (股) 新增股份(股)
股数(股) 占比
无限售流通股 4,472,428,758 3,053,192,530 7,525,621,288 100.00%
合计 4,472,428,758 3,053,192,530 7,525,621,288 100.00%
其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 5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该等换股股东在本次交易中换股取得的中国船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 1,454,168,398 股股份,自中国船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交易涉及新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其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 5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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