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1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开发协议并开展申报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打造风氢氨醇一体化的示范项目,2025年9月10日,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风科技乌拉特中旗3GW风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并开展申报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内蒙古风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申报政策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及获取项目开发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金风润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进行化工侧项目备案以及出具《落实投资承诺函》,同时公司拟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签订《风电制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计划在巴彦淖尔市辖区内投资建设风电制氢氨醇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89.2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的投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手方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乙方: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3GW风电制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实际备案/核准名称为准)。
总投资金额:约189.2亿元人民币。
投资进度:项目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投资开发。
项目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建设内容:项目总体规划建设3GW风电,所发电力80%以上用于电解水制绿氢,通过生物质气化耦合绿氢制取绿色甲醇60万吨/年、制取绿氨40万吨/年。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核准所需要的支持性文件。
b. 甲方承诺该项目享受届时国家允许的省、市及当地与项目有关的最优惠扶持政策。
c. 协助乙方办理电网侧接入系统事宜。
d. 协助乙方寻找稳定的碳源及销售通道。
e. 甲方组建工作组负责与乙方沟通,成立专班协助办理能评/环评/安评/土地;氢氨醇生产许可;危化品运输资质等一系列审批事项,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项目公司成立后即承继本协议项下所有乙方的权利义务。
b. 项目投产后,乙方根据税收法律政策在巴彦淖尔市当地缴纳税费。
c. 负责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期注入资本金。
d. 乙方组建工作组负责推进双方合作,加快具体项目实施进程。
e. 如果本协议与甲方同其他主体签订的项目开发协议存在冲突,则本协议效力优先。
f. 乙方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等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
3、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公司拟签署投资开发协议,利用巴彦淖尔市丰富的风光资源和生物质资源,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源和技术创新优势,进一步打造公司在风电加绿色化工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能力。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本次拟签署的相关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项目尚需政府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核准(备案)等审批手续,该项目可能存在无法获取开发权的风险;以及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后续的实施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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