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京蓝,证券代码:00071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该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此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波动大,过往四年曾连亏
*ST京蓝于2025年4月15日晚间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4年营业收入约3.78亿元,同比增加153.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1亿元。2025年一季度,*ST京蓝实现收入1.26亿元,归母净利润-1295万元。相关资料显示,*ST京蓝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及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土壤修复、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ST京蓝2019年至2022年连续亏损四年。2019年*ST京蓝归母净利润为-10.37亿元;2020年为-23.55亿元;2021年净利润为-12.75亿元;2022年净利润为-13.56亿元。2023年净利润为10.56亿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13.9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2.9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1亿元,上年同期为9454.17万元。
违规“惯犯”,旧案未了又添新案
事实上,*ST京蓝并非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触雷”。早在2023年11月24日,*ST京蓝就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ST京蓝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除此以外,*ST京蓝还存在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ST京蓝的相关负责人也存在违规行为。*ST京蓝时任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郭绍增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时任财务负责人高红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主要责任,但存在其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因此也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