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3 23:07:16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湖南
庞大集团发布最新公告:34.59亿元业绩补偿案一审判决支持业绩补偿请求,深商履约情况受关注
证券时报网36分钟前
约3分钟
点击预约开通股票期权账户>>

6月3日晚,庞大集团(400171)发布公告,披露其起诉深商控股集团及相关重整投资方履行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诉讼取得一审判决,法院支持庞大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三被告支付共计34.59亿元的补偿款及相应利息。这标志着该案自2023年11月立案以来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告披露,庞大集团最终并未达成上述业绩目标。依据重整计划相关条款,重整投资人应承担业绩补偿责任,补偿金额共计34.59亿元。2023年11月,庞大集团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庞大集团表示,案件虽于2025年2月28日开庭审理,但此后长期未有新的庭审安排,从立案到开庭间隔长达一年四个月的时间,审理进程缓慢,不免让人怀疑深商控股等被告有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拖慢案件进程的嫌疑。目前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诉讼取得阶段性进展。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一审胜诉将对庞大集团的财务稳健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形成积极支撑。若判决顺利执行,不仅将显著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也将增强资本市场信心,有利于公司后续经营战略的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市场对重整方的履约能力也存在担忧。值得关注的是,5月中旬,庞大集团前任实际控制人黄继宏已回归深商控股,并出任董事长兼总裁。据庞大集团内部人士透露,黄继宏回归后暂未就业绩补偿案与庞大进行协商及和解,且黄继宏主导下的深商控股正在筹划更换庞大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以达到重新入主庞大集团的目的,再次控制庞大集团后深商控股大概率不会按照法院判决自动履行补偿义务。在此背景下,市场对深商控股履约能力及其后续应对举措较为关注。
庞大集团方面表示,该业绩承诺是重整投资人取得控制权的核心对价之一,具有明确法律约束力。公司将高度关注案件进展,穷尽法律手段追索补偿款,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燕云)
行情震荡怎么办?不妨看看这个品种!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文章作者:燕云
原标题:庞大集团发布最新公告:34.59亿元业绩补偿案一审判决支持业绩补偿请求,深商履约情况受关注
分享至: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于 2025-06-03 22:31:0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燕云

K图 400171_0]

  6月3日晚,庞大集团(400171)发布公告,披露其起诉深商控股集团及相关重整投资方履行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诉讼取得一审判决,法院支持庞大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三被告支付共计34.59亿元的补偿款及相应利息。这标志着该案自2023年11月立案以来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告披露,庞大集团最终并未达成上述业绩目标。依据重整计划相关条款,重整投资人应承担业绩补偿责任,补偿金额共计34.59亿元。2023年11月,庞大集团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庞大集团表示,案件虽于2025年2月28日开庭审理,但此后长期未有新的庭审安排,从立案到开庭间隔长达一年四个月的时间,审理进程缓慢,不免让人怀疑深商控股等被告有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拖慢案件进程的嫌疑。目前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诉讼取得阶段性进展。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一审胜诉将对庞大集团的财务稳健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形成积极支撑。若判决顺利执行,不仅将显著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也将增强资本市场信心,有利于公司后续经营战略的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市场对重整方的履约能力也存在担忧。值得关注的是,5月中旬,庞大集团前任实际控制人黄继宏已回归深商控股,并出任董事长兼总裁。据庞大集团内部人士透露,黄继宏回归后暂未就业绩补偿案与庞大进行协商及和解,且黄继宏主导下的深商控股正在筹划更换庞大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以达到重新入主庞大集团的目的,再次控制庞大集团后深商控股大概率不会按照法院判决自动履行补偿义务。在此背景下,市场对深商控股履约能力及其后续应对举措较为关注。

  庞大集团方面表示,该业绩承诺是重整投资人取得控制权的核心对价之一,具有明确法律约束力。公司将高度关注案件进展,穷尽法律手段追索补偿款,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燕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