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5-059 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7元/股(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7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413,27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706,63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需要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
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在充分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因素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67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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