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征迁补偿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征迁补偿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土地征迁补偿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征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湖州南太湖新区拆迁事务所(以下简称“南太湖新区拆迁所”)受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以下简称“南太湖城建中心”)已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签署了《征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迁协议》)。《征迁协议》约定,南太湖新区拆迁所支付浙江疏浚总补偿款人民币 105,264,780.00元。征迁款分三期支付:《征迁协议》签署后 20 个工作日内,南太湖新区拆迁所向浙江疏浚支付 42,105,912.00 元;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注销后 15 个工作日内,南太湖新区拆迁所支付浙江疏浚 42,105,912.00 元;浙江疏浚腾空并将厂房移交给南太湖新区拆迁所后 15 个工作日内,南太湖新区拆迁所支付浙江疏浚征迁款 21,052,956.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征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本次土地征迁补偿事项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浙江疏浚已经完成注销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并取得了南太湖新区拆迁所签字盖章的《厂房腾空验收单》;南太湖城建中心已支付浙江疏浚征迁补偿款 49,829,526.70 元,尚有 55,435,253.30 元未支付。基于政府资金安排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浙江疏浚与南太湖新区拆迁所签订了《征迁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南太湖新区拆迁所针对剩余征迁款的支付分三期支付完成:
第一期:2025 年 5 月 30 日之前支付 4,000,000.00 元;
第二期:2025 年 9 月 30 日之前支付 30,500,000.00 元;
第三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 20,935,253.30 元。
(二)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还款期限,南太湖新区拆迁所如有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则后续分期支付款项全部提前到期。到期日为最近一期支付还款日,且从该日起,以剩余全部应付未付款总额为基数,按年化 5%的基准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全部款项结清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5 年或以后年度的影响视具体收到补偿款时间及金额来确定,并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国家政策、合作方履约能力等因素影响协议的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征迁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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