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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00:37:50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辽宁
不好使
发表于 2025-05-20 16:46:30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400201 证券简称:海投5 公告编号:2025-04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37。

2025年5月18日,公司董事会陆续收到合计持有9.1%股份的股东王河、朱盛兰、陶红、王文娟、王明、吴周华、王文峰、周领风、梁瑞清、李诗阳书面提交的《关于2024年度股票分红的临时议案》、《关于2024年度股票回购的临时议案》,提请公司在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中增加临时提案。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提议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河、朱盛兰、陶红、王文娟、王明、吴周华、王文峰、周领风、梁瑞清、李诗阳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关于2024年度股票分红的临时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关于2024年度股票回购的临时议案》

提案缺乏相关制度规定和业务规则支持,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上述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不应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新后的2024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15:00—2025年5月28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83号美华荷泰酒店2楼美兰3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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