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奋达科技(002681.SZ)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肖奋、谢玉平、肖晓、周桂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据公告显示,《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奋达科技存在实控人资金占用情形,未及时披露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回购股份费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该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中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认定该公司董事长肖奋、总经理谢玉平、财务总监肖晓、董事会秘书周桂清对上述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并对该公司及上述主要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此,奋达科技在公告中说明,针对《决定书》所涉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已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并在深圳证监局下发《决定书》前已整改完毕,截至2025年3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归还资金占用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资金占用余额为零。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规范治理等各项工作。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底,奋达科技因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肖奋、谢玉平、肖晓、周桂清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查查显示,奋达科技成立于1993年,于2012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据其官网主页介绍,奋达科技产品主要涉及电声音频、健康电器、智能穿戴、智能家居四大业务板块,是一家新型智能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提供软、硬、云一体化智能硬件服务。
财报显示,奋达科技2025年一季度营收7.6亿元,同比增长15.82%,归母净利润4044.86万元,同比增长84.07%。(实习生熊峻渝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