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5-024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人民币 0.60 元现金(含税)
2、A 股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6 日
3、A 股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4、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在港交所刊登的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22,632,3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 49,357,943.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2,632,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0.60 元现金(含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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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 股派现金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
补缴税款。】
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约人民币 4,935.79 万元(含税)。其中,
A 股股份数为 605,847,384 股,本次派发 A 股现金红利共计约人民币 3,635.08
万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A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 A 股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7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473 张世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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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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