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21:31:34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上海
旧闻新发意欲何为?
发表于 2025-05-19 16:43:30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400173 证券简称:银河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未开庭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案件一本息等合计 87,188.99 万元;案件二本息等合计 43,594.15 万
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密切跟进相关事
项进展,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若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支付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息等费用合计 130,783.14 万元及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的利息,将对公
司的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有关部门送 达的法律文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案件一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兰州三维汇成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一: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二: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被告三: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四: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五: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六: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七: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八: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九: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十: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十一:潘琦

被告十二:潘勇

被告十三:姚国平

2、原告提交的起诉书载明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26 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支行(以下简称:兰州银行黄河
支行)与被告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东贸易公司)签订编号为兰银借
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 号《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6 亿元整,期限三年,
即自 2017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止:借款年利率为 5.4%,按月结息,
借款到期,利随本清;逾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在合同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50%的逾期利息为 8.1%;本合同记载的放款金额、放款日期、还款日期、放款利率与借款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提款申请,借款人各项承诺、声明、签字等其他法律文件及各方对贷款有关事项的补充,均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履行)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及实现债权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保险、诉讼、仲裁、保全、执行、律师等费用均由被告木东贸易公司承担。

同日,兰州银行黄河支行与被告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兰银保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1-2-3 号的《保证合同》;与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兰银保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5 号《保证合同》;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兰银保字 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6 号《保证合同》;与潘琦、潘勇、姚国平签订了编号为兰银保字2017 年第 101572017000168-4 号《保证合同》。上述四份《保证合同》均约定,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 9 家公司及3 个个人为被告木东贸易公司在兰州银行黄河支行处的 6 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各个保证人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合同签订后,兰州银行黄河支行依约发放了 6 亿元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合同期满后,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各担保人也未履行代偿义务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 尚 欠 借 款 本 金 599,999,999.93 元 、 利 息 ( 包 括 逾 期 利 息 及 罚
息)271,889,897.73 元,本息合计 871,889,897.66 元。

2020 年 12 月 23 日,原告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