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 世龙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龙实业”)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
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并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世龙实
业”变更为“ST 世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17)。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针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公司已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 号)。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期限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1 号,截至目前已满十二个月期限。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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