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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7 18:44:16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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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7 18:12:49
来源:券商中国

  3张超亿元罚单。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对何某儒操纵市场案的罚单。何某儒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通过“封涨停”的方式操纵相关股票,盈利金额合计1.47亿元,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没一罚一,合计罚没2.94亿元。

  这不是个例,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开出了3张操纵市场的亿元级罚单。今年2月,杨某操纵“安奈儿”等多只股票,盈利1.4亿元,被罚没2.8亿元。今年2月,谢某操纵“渝三峡A”等多只股票,盈利8145.26万元,被罚没1.77亿元。

  “集中力量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在2025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

  何某儒被罚没2.94亿元

  依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何某儒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要求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何某儒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何某儒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涉案期间,何某儒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通过“封涨停”的方式操纵相关股票,盈利金额合计1.47亿元。何某儒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何某儒及其代理人提出相关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对何某儒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何某儒违法所得1.47亿元,并处以1.47亿元的罚款。

  谢某被罚没1.77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谢某操纵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谢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涉案期间,谢勇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手段操纵“渝三峡A”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合计8145.26万元。谢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八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谢某操纵股票获利超过100万元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70.13万元,并处以8070.13万元的罚款。对谢某操纵股票获利不足100万元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5.13万元,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谢某操纵股票亏损的行为,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综上,对谢某没收违法所得8145.26万元,并处以9570.13万元的罚款。

  杨某被罚没2.8亿元

  依据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杨某操纵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杨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涉案期间,杨某实际控制多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手段操纵“安奈儿”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合计1.4亿元。

  杨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杨某违法所得1.4亿元,并处以1.4亿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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