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桂峻
证券简称 雷电微力
证券代码 301050.SZ
证券上市时间 2021-08-24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创业板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资本 24,479.1768 万元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新大道 288 号石羊工业园
办公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 19 号
电话号码 028-85750702
电子邮箱 rml@rml138.com
官网 http://www.rml138.com
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微波工程的
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通信传输设
备、雷达及配套设备的制造(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
经营范围 备);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工程和技术的研究与试验发展;
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
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6 号),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4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0.6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6,74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811.5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雷电微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6 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承担持续督导雷电微力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雷电微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雷电微力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
3、持续关注雷电微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雷电微力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雷电微力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雷电微力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雷电微力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雷电微力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再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已出具核查意见。除此以外,雷电微力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雷电微力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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