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告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 B 股”或“收购人”)要约收购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ST 新潮”或“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99
3、要约收购价格:3.40 元/股
4、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
和 2025 年 5 月 22 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伊泰 B 股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文件,伊泰 B 股向全体 ST 新潮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468,252,8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00%,要约收购价格为 3.40 元/股。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收购人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ST新潮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600777.SH
收购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3,468,252,870股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1.00%
支付方式 现金
要约价格 3.40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 ST 新潮 51%股份,以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
定性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将充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经验,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及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合规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带来价值提升及投资回报。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 ST 新潮的上市地位为目的。结合 ST 新潮当前股东持股分布情况及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石油”)发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若本次要约收购和金帝石油的要约收购均成功,非社会公众股比例最高将超过 90%,ST 新潮股权分布将不符合上市条件。收购人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ST 新潮可能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 ST 新潮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 ST
新潮的控股股东可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ST 新潮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 ST 新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 ST 新潮的上市地位。如 ST 新潮最终因股权分布不具备条件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仍积极促使 ST 新潮的剩余公众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11,792,059,758.00 元。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将 11,792,059,758.00 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10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收购人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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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