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ST 香雪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1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2
025)粤 01 破申 54 号《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决定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尽快开展资产调查、债务核查等工作,充分识别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第三十二条,临时管理人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确定公司预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以下合称“中介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务顾
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中午 12 时(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日),共计收到 8 家
审计机构、7 家评估机构以及 3 家财务顾问机构的参选文件。本案中介机构选聘评审会前,有 1 家审计机构自愿放弃参选。本案中介机构选聘评审会于 2025 年5 月 7 日召开,经过参选机构的现场陈述,最终确定中选机构、备选机构如下:
1、审计机构
中选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评估机构
中选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备选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3、财务顾问
中选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备选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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