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文件
◆
◆
发表于 2025-04-30 11:21:50
来源:财中社
4月29日,工商银行(601398)、农业银行(601288)、中国银行(601988)、建设银行(601939)、交通银行(601328)五家国有大行,以及招商银行(600036)、华夏银行(600015)两家股份制银行相继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将不再设立监事会。








这场变革起源于2024年7月。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紧接着,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五大行以及两大股份行撤销监事会后,将监督职能整合到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中,减少了管理层级,避免了监事会与董事会职能的重叠,使监督更贴近决策核心,减少“形式监督”,强化“实质监督”。而外部监督力量,例如国家审计、纪检组,也将更深地嵌入企业治理体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