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4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作出处罚:对公司合计罚款750万元;对组织造假的JIA XIAOYU罚款650万元并实施10年证券市场禁入;对邱岳等相关责任人处以2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
此外,因连续六年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5月6日(周二)开市起停牌,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2017年—2022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调查,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至2021年,青岛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2020年至2022年,青岛中程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其中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事项,青岛中程不晚于2020年知悉;JAYA锰矿矿权于2021年6月到期。青岛中程未对上述资产予以转销,仍作为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具体来看,上述事项导致青岛中程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0321.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2.18%,虚增利润总额55276.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6.17%;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6788.7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6.00%,虚增利润总额21775.9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4.92%;2019年度虚减营业收入67244.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8.83%,虚减利润总额28537.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8.36%;2020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023.44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6.53%,虚减营业收入34308.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8.51%,虚减利润总额28179.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6.22%;2021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7.37%,虚减营业收入732.6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46%,虚增利润总额500.2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83%;2022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970.3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7.42%。
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JIA XIAOYU、邱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JIA XIAOYU,2015年2月起任青岛中程董事,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中程总裁,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任青岛中程副总裁,组织、参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造假事项,实际管理CIS煤矿、JAYA锰矿,明知采矿权证被撤销、矿权到期终止事项。JIA XIAOYU在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邱岳,2019年6月至2023年1月任青岛中程董事长,知悉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财务造假事项,知悉采矿权证被撤销、矿权到期终止后未及时作出正确会计处理。邱岳在青岛中程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2023年5月,公司印度尼西亚子公司涉案6.27亿元(占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的57.47%),但迟至同年11月才披露。时任高管JIA XIAOYU隐瞒诉讼,时任董事长杨纪国、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子明知悉重大诉讼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拟作出处罚:对公司合计罚款750万元;对主导造假的JIA XIAOYU罚款650万元并实施10年证券市场禁入;对邱岳等相关责任人处以2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
或终止上市
*ST中程4月30日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5月6日(周二)开市起停牌,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7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证券代码不变。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目前,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此外,公司股票2025年4月30日收盘价格为0.86元,首次低于1元。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