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控股股东与国药集团的协议签署于2023年6月2日,而非2023年底。截至2025年4月30日,该事项仍未完成,主要原因如下:
- 协议签署及审批程序未完成:协议约定的无偿划转需先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但截至目前各方尚未签署。此外,该事项还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等有权部门的审批批准,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审查,这些审批程序复杂且耗时,其结果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合资公司尚未设立:按照协议,光明国资局与中国生物拟设立合资公司,光明国资局持股49%,中国生物持股51%,合资公司成立后,光明国资局才会向其无偿划转卫光生物35.25%的股份。但截至目前,划入方合资公司尚未设立,这也导致后续的股份划转及控制权变更无法进行。




- 协议签署及审批程序未完成:协议约定的无偿划转需先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但截至目前各方尚未签署。此外,该事项还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等有权部门的审批批准,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审查,这些审批程序复杂且耗时,其结果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合资公司尚未设立:按照协议,光明国资局与中国生物拟设立合资公司,光明国资局持股49%,中国生物持股51%,合资公司成立后,光明国资局才会向其无偿划转卫光生物35.25%的股份。但截至目前,划入方合资公司尚未设立,这也导致后续的股份划转及控制权变更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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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1 14:23:01
发布于 广东
贵公司控股股东早在2023年底与国药集团签署协议将贵公司划给国药集团,但是现在已经25年,仍然没有任何进展,是什么原因?
卫光生物:
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您好!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您好!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4-30 16: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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