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5-028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预计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预计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目前公司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意见类型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存在重大分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
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同时,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18 日起连续八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预计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预计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目前公司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意见类型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存在重大分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
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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