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迅”)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54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原文如下: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奥特迅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3,298,777.70 元及合同资产
账面余额 15,588,905.97 元,由于没有从客户往来函证中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我们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科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过对立信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54 号)的认真审阅及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人员的交谈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454 号)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对立信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表示理解和尊重。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客户往来款项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会计准则要求,针对相关科目进一步优化核查流程,系统性验证客户往来款项的确认依据,通过完善核查体系与强化数据验证力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2、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核算相关制度,强化业务与财务联动的风险管控能力,通过优化管理架构与风险预警机制,提升财务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符合监管要求。
3、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披露事项进展,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渠道向投资者透明化呈现整改措施及成效,同时积极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评估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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