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郭松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4,602,3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41%)的股东郭松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4,526,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郭松森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郭松森先生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74,602,3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所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数量和比例:郭松森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4,526,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郭松森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郭松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郭松森先生在公司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郭松森先生在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认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认购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认购股份。如因认购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截至本公告日,郭松森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4、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郭松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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