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2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乐视网 2024 年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会计师审计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会计师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乐视网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师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乐视网公司2024 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为-213.08 亿元,2024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0.97 亿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乐视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没有对乐视网公司如何消除对持续经营的重大疑虑作出充分披露。
2、乐视网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29.09 亿元,期初余额 29.59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涉诉金额 16.91 亿元,会计师未能就此金额对应
的资金占用费在期初期末是否计提完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期初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等重要程序,也未能获取相关资料实施其他替代程序,无法确定是否应调整及相关的调整金额。
3、乐视网公司前期对应交税费进行差错更正,减少应交税余额 2.26 亿元,但未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会计师对此事项仅取得纳税申报表,未取得此项纳税义务消失的关键性证据,如主管税务机关针对此事项出具无需缴纳此项税款的文件
公告编号:2025-012
等,因此无法确定调减应交税费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及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由于上述事项对乐视网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尊重。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213.08 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应付账款29.09亿元,其他流动负债 36.76亿元,其他非流动负债 30.49亿元,主要是 2019年计提乐视体育、乐视云违规担保案损失所致。
2024 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97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5.62%,主要系
本报告期内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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