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2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
利润分别为-66.69 亿元、-50.12 亿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69 亿元。鉴于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60,291.79 34,756,961.87 25,755,983.4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6,669,181,613.6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5,011,928,102.75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2,524,412.3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不触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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