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
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2090 号
目 录
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
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1-4
专项说明
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2090 号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洲智能”)管理层编制的《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该专项说明中所述汇洲智能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 2019年度至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 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由于更正前的 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我们仅对 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鉴证并发表鉴证结论。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汇洲智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获取的鉴证证据作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前期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涉及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经对前期业务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发现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度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当,财务报表存在差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以及对受上
述事项影响的 2021 至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该差错更
正不涉及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也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资本公积 358,255,088.54 14,158,444.47 372,413,533.01
未分配利润 -382,087,692.42 -10,649,551.03 -392,737,24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4,624,941.72 3,508,893.44 1,558,133,835.16
少数股东权益 126,895,513.47 -3,508,893.44 123,386,620.03
营业收入 1,179,222,799.15 -59,901,887.00 1,119,320,912.15
营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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