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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3 12:19:2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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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不能买的吧! //@点石成金手指 :金手指的小主们,如果去买它,说明我失职啊!
发表于 2025-03-12 11:40:4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时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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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退市风险面前突然来了一个涨停板!

  在东方集团连续跌了七个跌停板之后,今天早上亦一度跌停,并跌破1元/股,但随后股价快速拉升涨停,上演“地天板”走势,截至上午收盘,成交额超8亿元。

  然而就在此时,该股罕见地于中午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预计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与此同时,还表示,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7个跌停之后突现地天板

  今天上午,A股市场再现惊人一幕。此前连续7天跌停的东方集团,今天早上亦一度跌停,但随后被快速拉起封死涨停,股价实现地天板,涨停板封单达到了惊人的158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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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2月28日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 2020 年至 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上述查明事实显示,公司预计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随后,公司股价连续跌停。

  去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随后东方集团多次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中指出,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据统计,2024年证监会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证监会多次重申,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

  午间,罕见公告

  在东方集团股价异动之后,公告也是火速而至。今天中午,该公司公告称,公司预计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今日公司股价盘中大幅上涨,股价波动较大。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东方集团还披露,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 号)(以下简称“《重整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 9 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事实上,3月11日晚,东方集团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与此同时,东方集团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是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东方集团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是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 号)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9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三是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9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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