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健山茶籽油洗发露不合格,“厦门海马化妆品”被罚没1万余元】
2月25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厦门海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32.5元、罚款10000元。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登健山茶籽油洗发露(批号:HM24-08Y09B1),经检验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属于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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