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泰科”、“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辅导工作小组由赵岩、鄢凯红、LIU XIAO LAN、段佳含、李昱萱、李思成、黄中一组成,其中赵岩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的组长,王倩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由黄中一接替承担相关辅导工作。以上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员工,具备相关的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及技能,且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中信证券与辅导对象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5 年 3
备案材料,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获得受理。本次辅导期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期内,中信证券会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会计师”)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根据《辅导协议》,对华脉泰科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收集资料、客户和供应商走访等多元方式详细了解华脉泰科的业务经营情况、财务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关联方与关联关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关键事项,了解辅导对象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事项,并针对重点事项协调组织中介各方召开了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华脉泰科提出了需要关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辅导期内,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会计体系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中信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将继续辅导并监督辅导对象在上市过程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营。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健全运行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作,跟进发行人公司治理运行情况;中信证券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督促公司财务规范和内控健全运行;督促公司按照各中介机构提出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和意见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规范运行。
2、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协助公司基于公司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3、传达最新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让辅导对
象对于最新监管政策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证券邀请安永会计师和国浩律师共同参与了华脉泰科的辅导工作,针对华脉泰科在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梳理。上述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按照辅导机构的要求参加中介机构定期协调会,取得了良好的辅导效果。
目前,第一期辅导工作已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公司对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中信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应的尽职调查,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颁布的《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完善公司三会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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