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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9 18:11:45 股吧网页版
8-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北京华脉泰科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9


关于对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泰科”或“发行人”、“公司”)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申报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1694567_A01 号)。

我们对申报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申报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
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3〕3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我们以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及核查工作为依据,对贵所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6. 关于实际控制权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1)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两次股权代持的情形。华脉有限成立时,由周坚、安伟、刘杰 3 人等额出资,肖家华、杨凡、安伟、刘
杰 4 人代周坚持股,2013 年 8 月,第一次代持还原,同时周坚代刘杰持股;2016
年 8 月,第二次代持还原;(2)原股东肖家华、杨凡在退出发行人时,均有部分股权以较低价格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周坚;在员工持股平台中,周坚多次低价获得份额;(3)周坚历史上多次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外部投资人;(4)报告期初至
2021 年 5 月在无独立董事情形下,周坚拥有 9 名董事中的 4 名董事提名权;2021
年 5 月后,周坚拥有 6 名非独立董事中的 4 名董事提名权;周坚合计控制发行人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33.8096%,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

请发行人说明:(3)周坚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相关方代持或其他特殊安排;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周坚股权转让款的用途及资金流向、是否存在流向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出具专项核查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

截至本专项核查说明签署之日,周坚历次转让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工商变更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单价(元/股) 股数(万股) 小计(万元)

杭州辰德 146.61

2016 年 4 月 9.58 1,525.00
刘杰 12.52

礼泰创投 31.10

周坚 元生创投 18.66

2017 年 1 月 方和投资 11.90 11.47 839.63
银杏博清 4.67

杭州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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