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关于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5〕010041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南网数字”)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就需要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现将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黑体(加粗)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加粗) 修订、补充
在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关于关联交易及业务独立性
申报材料及历次问询回复显示: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第一大客户南方电网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2.16%、84.93%、85.88%及 84.75%,构成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
发行人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无公开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南方电网
间的关联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商务谈判及单一来源等方式获取。
请发行人披露:
结合关联销售中不同业务获取方式的定价过程、同类产品向关联方及非关
联方销售的价格对比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并完善招股说
明书中发行人对单一客户构成重大依赖的风险揭示。
请保荐人简要概括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关联销售中不同业务获取方式的定价过程、同类产品向关联方及非
关联方销售的价格对比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并完善招股
说明书中发行人对单一客户构成重大依赖的风险揭示
(一)关联销售中不同业务获取方式的定价过程及关联销售定价公允性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产品定制化特点突出,
主要产品及服务无公允市场价格。公司关联交易主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获取,相
关定价方式公允,部分业务由于技术复杂性、涉密和信息安全等特殊情况通过单
一来源(含直接采购)等方式获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按获取关联销售
合同的方式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获取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招标采购 96,405.77 72.79% 383,276.66 72.91% 276,096.45 75.71% 253,958.37 47.66%
单一来源 32,529.09 24.56% 129,339.80 24.60% 74,948.52 20.55% 269,901.39 50.66%
商务谈判等
其他方式 3,517.08 2.66% 13,083.47 2.49% 13,621.99 3.74% 8,961.18 1.68%
业务获取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