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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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0]604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0 年 5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18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我们作为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弘集团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补充实施了核查程序。现就反馈意见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5. 收购珠海东昌
珠海东昌原为发行人供应商珠海市宇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宇昌”)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 1 月发行人根据深圳市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567万元的价格受让了珠海东昌100%的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截至购买日,珠海东昌净资产公允价值 579.04 万元而账面价值仅为 139.11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所致。珠海东昌定位于公司重要的喷墨墨水研发、生产、销售主体,2019 年净利润约为-126 万元。发
行人 2019 年墨水销售收入约为 1.08 亿元,占营收比例为 12.03%。
请发行人披露:向供应商珠海宇昌收购其全资子公司的商业目的,收购前后墨水业务模式的具体变化及相关影响,收购后与珠海宇昌的采购业务是否完全终止。
请发行人说明:(1)收购珠海东昌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珠海东昌于购买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主要科目的具体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和具体过程及增减值的原因;其他应付款的形成和清偿的具体过程,是否属于关联方资金往来;(2)上述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涉及的会计处理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收购前后珠海东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发生过变更;(4)除珠海东昌外,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主体从事喷墨墨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5)珠海东昌销售的喷墨墨水与同行业产品相比的竞争优势和劣势,收购至今尚未盈利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
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披露向供应商珠海宇昌收购其全资子公司的商业目的,收购前后墨水业务模式的具体变化及相关影响,收购后与珠海宇昌的采购业务是否完全终止
(一)向供应商珠海宇昌收购其全资子公司的商业目的
1、收购的商业目的
墨水方案是工业数字喷墨印刷综合解决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墨水与喷头的适配性(喷头选型、打印流畅性、墨路系统控制等)、与打印介质的适应性(扩散性、渗透性、干燥速度、色牢度、防水性、耐摩擦、色域饱和度等)、对工况环境的要求(稳定、湿度、压强、光照及振荡等)是决定数码喷墨印刷品质的关键;此外,墨水成本是喷墨印刷业务日常运营的主要成本,对喷墨印刷设备的应用及推广具有重要的影响。珠海东昌具备墨水研发生产能力,并符合环保要求。公司2018年收购珠海东昌是基于拥有自主的喷墨墨水研发生产体系,从而充分提升和完善公司作为工业数字喷墨印刷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综合实力的战略部署。未来,自产墨水作为公司战略产品,将为公司喷墨印刷设备的销售提供强力协同支持,并将逐步成为公司未来重要而稳定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二)收购前后墨水业务模式的具体变化及相关影响,收购后与珠海宇昌的采购业务是否完全终止
1、收购前后墨水业务模式的具体变化及相关影响
收购前,公司所需墨水全部依靠外购解决;收购后,公司实现了部分墨水的自产自供。目前,公司加大了墨水的研发投入,公司自产墨水的种类及品质将不断提升,随着公司墨水扩产项目的实施,未来将逐步实现公司全系列喷墨印刷设备所需墨水的市场替换,从而使墨水成为公司未来重要而稳定的利润来源。
收购完成后,公司与珠海宇昌的采购业务完全终止。
二、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收购珠海东昌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珠海东昌于购买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主要科目的具体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和具体过程及增减值的原因;其他应付款的形成和清偿的具体过程,是否属于关联方资金往来
1、收购珠海东昌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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