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零年六月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录
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5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5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5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
况......6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7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2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12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12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2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办法》的有关规定......14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17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22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对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22
八、保荐机构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问题的解答》要求进行的核查情况......23
九、发行人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情况......24
释义
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贝尔生物 指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贝尔有限 指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北京贝尔工程
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本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大华、发行人会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发行人律师、天元 指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万德欣康 指 北京万德欣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贝润兴泰 指 北京贝润兴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贝润康泰 指 北京贝润康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金兰谱 指 北京金兰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达晨创联 指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瑞炜 指 深圳前海瑞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武汉光谷 指 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指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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