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证〔2022〕919 号 签发人:任澎
关于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生物、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
根据海通证券与贝尔生物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海通证券派出了许国利、马意华、徐亦潇、顾峻诚、祁亮、周成材、宋轩宇共 7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许国利担任组长。
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辅导工作小组变动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为更好开展对贝尔生物的辅导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和项目辅导实际需要,增加张锡铭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跟踪和落实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全面尽职调查:辅导机构提供尽职调查清单及各专项清单,收集基础资料并加以整理,深入了解公司设立、规范运作、财务、业务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持续调查辅导对象是否存在对持续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及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主要影响;
2.财务核查:辅导机构重点对公司的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关联方交易等进行核查,督促公司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3.组织编写招股说明书:辅导机构加强辅导对象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认识,同时组织编写招股说明书,督促发行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充分的信息披露;
4.讨论确定募集资金事项:辅导机构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协助公司制订初步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协助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切实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针对公司治理尚待完善的问题,辅导机构同律师、会计师进
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督促公司进一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律师、会计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环境。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机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性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作出诊断、提供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机构将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开展下一步的辅导工作,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包括:持续跟踪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总结当期辅导工作,提出公司仍需改进的事项,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及时关注资本市场政策,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事宜。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之签章页)
辅导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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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利 马意华 顾峻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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