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接受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委派王勍然和刘爱锋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本保荐机构委派参与本项目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王勍然和刘爱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保荐机构名称...... 5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5
三、保荐机构指定本次发行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基本情况...... 5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类型...... 5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5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关联关系的核查...... 6
七、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7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9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9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9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别承诺...... 10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11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11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
序 ......11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四、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4
五、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17
六、发行人财务报告专项核查情况...... 19
七、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0
八、发行人私募基金股东的备案...... 21
九、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22
十、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22
十一、本次发行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相关情况...... 22
十二、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24
十三、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32
释 义
除非本发行保荐书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元创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创有限 指 公司前身“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君安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960万股A股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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