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2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YACHOO TECHNOLOGY CO., LTD.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旗海路 5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
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公司发行及股东
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9,600,000 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8,400,00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文杰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
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
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
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
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 ③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上述股份的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5)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
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
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2、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王大元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开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
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
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
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
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3、股东星腾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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