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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7


关于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汇科”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为赵培兵、尹百宽、刘信一、顾东伟、高玉昕、李水平、刘广茂、季雨豪等八人,其中赵培兵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小组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金证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在此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
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通过现场沟通、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会议、出具备忘录等方式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讨论相应的解决方案。

3、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检查整改实施情况并提供
针对性的建议。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核查辅导对象及其子公司,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

2、辅导工作小组对荣信汇科财务会计信息进行调查,重点核查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况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辅导人员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取得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整理,对荣信汇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了持续完善。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金证券会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根据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和辅导,针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发行人管理层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并会同中伦律所和容诚会所推进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前期辅导,荣信汇科已具备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但随着辅导对象自身业务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辅导对象的内控体系仍需要不断完善和补充。国金证券将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荣信汇科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发现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解决建议并督促公司积极整改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尚未确定募投项目,需结合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辅导机构将协助辅导对象对公司经营现状、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现有
技术储备、未来的业务发展目标和规划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和客观分析,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向事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赵培兵、尹百宽、刘信一、顾东伟、高玉昕、李水平、刘广茂、季雨豪。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辅导机构持续推进对辅导对象历史沿革、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以及规范治理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并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协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可行性研究,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向事宜同时,继续加强对辅导对象上市规范、信息披露、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及时传达监管政策和动态,促进辅导对象加深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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